5 “不孝淫妇”原来是童身!(1 / 1)

明朝十大奇案 徐文钦 1939 字 6天前

5 “不孝淫妇”原来是童身!

听说李玉英要上诉,他们立即为她备好了笔墨纸研。Www.Pinwenba.Com 吧牢内那盏油灯,使她重新看到了希望!此时,她铺好纸,研好墨,饱蘸浓墨,关于她姐弟四人的历历往事,满腹冤屈一齐涌上心头。因为胸中激愤难平,她浑身颤抖,以致握笔的手颤抖不停。她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激动,牙关紧咬嘴唇,开始奋笔疾书:

顺天府故宫锦衣卫千户李雄之女李玉英谨奏:

我所写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辨明我活着时所受的冤枉,死前的愤怒,以此来严明法纪,清淳风俗人情。

我听说先王说过,不孝是五刑中最大的罪恶,不义是四德中最大的耻辱。我听说《烈女传》上讲,以自己行为践行纲常的就是德,以自己的死去严明纲常的就是仁。窦氏投崖,云华坠井,都是为了振兴纲常,激励世俗,流芳百世。

我的父亲李雄,荫袭百户,后来因为征西有功,得以升职为副千户。我自幼丧母,留下我姐妹三人,还有一个幼小的弟弟李承祖,都还没有长大成人。我的父亲可怜我们无人照顾,就续娶了继母焦氏,期望他能够照顾我们。我12岁上遇到皇帝继位,选拔才人。当时府尹推荐我应选,礼部可怜我还幼小,还不懂得宫中侍御事宜,将我遣送回家。我的父亲于正德十四年(1519年)七月十四日出征陕西,不幸阵亡。这是天降大祸于我们家。这一年我16岁,还没有结婚,姐弟四人,从此失去双亲,孤苦伶仃。由于内心悲伤,就喜欢吟诗。一次,我写下《送春》一:柴门寂寂锁残春,满地榆钱不疗贫。云鬓霞裳伴泥土,野花何似一愁人。还写有《别燕》诗:新巢泥满旧巢,春满疏帘欲掩迟。愁对呢喃终一别,画堂依旧主人非。这些都是我的肺腑之感,不过是发泄胸中郁闷。我的继母因这两首诗大做文章,扑风捉影,认为我有外通隐情,早晚逼迫我招认,逼得我求死不能。后来,就叫舅父焦榕将我押送到锦衣卫,诬告我臣奸淫不孝等罪名。我本是一个女流,难以申辩。审判官未能查清问明,偏听偏信,判我剐罪重罪。我只有顺从,哪里敢违背继母之命,以加重不孝的罪名呢?

最近,圣上开恩宽,因为天气炎热,对锦衣卫监狱中未发落的犯人,命审录太监进一步审理,凡有冤枉的人,准许上奏。不得不给生路,让我们把死前的话都讲出来。

我的父亲虽然是武将,也读过不少书,所以我虽然是个女流,也曾经随父读书识字。然而继母只有20岁,为我们又生了个小弟李亚奴,刚周岁。继母想让自己的儿子继袭父亲的爵位,所以,得知父亲的死讯后,就让我的只有10岁的弟弟李承祖前往战场去寻找父亲的遗骨,想借此害死承祖。幸亏上天保佑,我的弟弟带着父亲的遗骨回来了。继母一计不成,又施一计。她将我的弟弟承祖用毒药鸩死,然后肢解埋弃。接着,将我大姐李桂英卖与权贵家为奴婢。又逼我我妹妹桃英沿门乞讨,稍有怨言,就剥去衣服,朝夕拷打。现在又诬陷我奸淫不孝。至今并未发现奸夫,只凭几句诗,捕风捉影,陷害我至死罪。我死了没有什么遗憾,我10岁的弟弟承祖有何罪过?我的只有几岁的小妹妹桃英,有何罪过?我的继母的罪过,我不敢讲,我只能自责。我死了没有什么可惜的,只恐怕天下的继母会因此更加放肆他们的妒忌之心,那些被继母陷害的儿女,都要责备我了。我如果再不申辩,就是败坏风俗,亵渎纲常。

我在监中被看押期间,有人想欺负我,我曾捶胸大哭,整个监狱中的人无不动容。现在,陛下将我的案情告知各衙门知道,就是将我杀了,我也没有什么怨言了。现在,请再读读我的诗句,看看我有无**不孝之罪,继母的用心不难推知。到那时,我父母的在天之灵,得天安慰,我的义举,也不再会被埋没。

我冒死亵渎圣主,希望治我死罪。这样切不过都是为了辩明我的冤枉,讲出我死前的愤慨,表达我的真情实感。

状纸写完,李玉英因为满腔的悲愤,泪水夺眶而出。她小心地用颤抖的双手捧起状纸交给看守,希望有人能够为弟弟和她们姐妹三人受到的迫害主持正义。

她的状纸是直接写给皇上的。陆炳不敢怠慢,一面令人抄录副本,一面将原状直接送呈大内,交嘉靖皇帝批阅。

与此同时,陆炳下令,将她的全部案卷调来,由他亲自审理。他马上意识到李玉英是被冤枉的。

可是,要为她翻案,他将不得不伤及陈寅。她的案子是由陈寅主审的,他是锦衣卫的最高指挥官,是陆炳的顶头上司,最受皇帝器重的朝廷三品大员。由陈寅主审的案子如何翻案?陆炳素知陈寅党同伐异,性格固执,好大喜功,办案神速。陈寅在担任锦衣卫佥事时,凡有人对他处理的案子提出一点异议,他都要设法把提出异议的人排挤走。当了都指挥使后,更容不得别人对他有半点纠正指摘。陈寅是锦衣卫的一把手,而自己仅仅是个副千户。如果审不好,丢官罢职是小,甚至因此而获罪。

不过,陆炳就是陆炳。没有这样的勇气,他后来也不会替代陈寅成为锦衣卫的一把手。他决定亲自先审理李玉英的案子,然后再作决策。凭多年的办案经验,陆炳很快发现了不少疑问。

在原告焦氏的检举状中,不过说她平时怠慢母亲、勾引奸夫。她与人通奸的物证也很简单,只有她亲笔写的两首小诗,一只男鞋和一只刻着矢志不移字样的银簪。另外还有家丁李强的证明口供,说抓住她的那天晚上,他看见有一个男人从西面越墙进来,钻进了她的卧室,后来又是他在追赶奸夫时,捡到一只男鞋。

李玉英的两首诗,本是表达她心中的悲伤情怀,格调端庄,并没有半点轻浮之意。说她思念奸夫,实在是强加罪名。那只男鞋,不知从何而来。至于那只银簪,正面虽缕刻着矢志不移四个字,但却是当年郕王爷赠送给她的父亲李雄的,与本案无关。而怠慢继母焦氏的罪名也不能成立,就此把她定成凌迟处死,实在是天大的冤枉!

全部案卷中,根本没有李玉英的口供。每次刑讯,记载的都是两句话:李玉英一言不发。李玉英昏刑。在结案口供上,文书代写的,下面的手印是她在被拶子夹破手指的情况下强按的手印。

重新审讯李玉英时,为了减少她的恐惧感,陆炳特令撤掉两厢的刑具,并屏去行刑人役,只留十几名校尉站班。

李玉英披枷带镣被女牢子押解着进了大堂。然而,今天大堂上的气氛与往常阴森的气氛完全不同,没有令人恐惧的堂威声,也没有虎视眈眈的行刑人役。李玉英带着沉重的刑具,蹒跚地挪到公案前,双膝跪倒。

陆炳平和地问:“你可是李玉英?”

李玉英答道:“正是。”

陆炳问:“你与奸夫长期通奸,怠慢母亲,已拟剐罪,还有何话讲?”

李玉英颤声答道:“小女子冤枉,求陆大人明察,请陆大人为小女子、为我死去的弟弟,还有我那受到继母迫害的大姐和小妹主持公道!”

陆炳盯着她问:“难道你不曾与人通奸?”

李玉英凛然答说:“小女子年方十六,平日大门不出,二门不踩,如何与人通奸?小女自幼攻读经史,深知礼义廉耻,自古道男女授受不亲,烈女自当守身如玉,何敢轻易**于人?”

陆炳点了点头说:“你既然没有与人通奸,想来必是处女之身了。”

李玉英面红耳赤地回答说:“正是。”

陆炳随手从笔筒内掣出一根火签喝道:“传法医。”

不一会儿,法医赶到了大堂。

陆炳吩咐:“速将李玉英验看是否童身。”

法医回答:“是!”

随即示意站在旁边的看守,将李玉英带了下去。

很快,李玉英又被押回大堂听审。

负责检查的法医回禀道:“回陆大人,经检验,犯人李玉英身上刑伤累累,但仍是处女之身。”

陆炳追问道:“尔等可曾认真检查?”

法医回答:“事关重大,小人不敢儿戏。”

陆炳挥手道:“你们且退下吧!”

法医遂退下堂去。

李玉英心中暗想,“看来,我的冤情要得到昭雪了。”

陆炳用怜爱的眼光看着她道:“玉英,你既是处女童身,那么与人通奸就纯属诬告。从今天起,本官免去你的刑具,从死囚牢中提出,暂拘女监,待官司查明问清,再作发落,你看如何?”

李玉英连连叩头回道:“大人明察秋毫,小女子终生不忘解脱之恩。”她想不到自己冤沉海底的官司,竟被陆炳这样容易地挽回了。说话间,早有校尉上来,除去了李玉英身上沉重的刑具,搀扶着她走下堂去。顿时,她感到一身的轻松。

不过,此时的陆炳又开始为难了。凭他和办案经验,要给李玉英翻案并不困难,但关键在于这个案子是陈指挥使判定的。李玉英的状纸中明白指责陈寅是昧理审判,陈寅见到状子该做何感想呢?而陆炳仅是个从五品的副千户,今后升迁还要仰仗陈指挥使,倘若在这个案子上完全否决了他的原审,陈寅将因此而获罪,他会答应吗?如果他否定了陆炳的审理结果,陈寅会再派一个官员来审。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,陆炳决定天明后就去都指挥使衙门向陈寅如实禀明案情,申请重审。陆炳想,“这样,就可以将重审的决策责任推到陈大人身上。到时,他也不好直接怪罪于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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